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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市行政审批局推出支持企业发展“18条”
  • 2020年02月19日来源:中国江苏网

提要:《通知》强调,对涉及淮安的省重点项目,将以市县镇三级代办队伍为保障,帮助企业解决审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事关疫情防治和公共卫生的重大项目建设,实行急事快办。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近日,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审批服务支持企业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切实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

《通知》要求,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更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网上办理;灵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涉及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防疫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交易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18条举措主要包括提升设立企业便利化水平、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疫时审批”机制、强化帮办代办服务、灵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加强交易服务保障、加强热线电话快速交办机制及网上服务保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等。

《通知》对涉及多部门审批和涉及跨层级审批的服务事项如何提速进行了明确。《通知》要求,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加快审批速度,努力实现疫情防控与重大项目审批服务“两不误”。对能够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引导申请人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淮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提交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对未实现全程网办事项,采用网上申报、线下通过邮递材料的方式进行。通过深化咨询预约办理机制、不断优化企业办理流程,持续推出更多的“一件事”套餐,让企业“一件事、一次办、一次成”。

《通知》还要求灵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以及“两个必需、一个急需”的项目,相关进场交易手续、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全面推行不见面交易,采取不见面开标、网上竞价、线上评标的方法,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人员聚集。充分发挥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作用,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作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

《通知》强调,对涉及淮安的省重点项目,将以市县镇三级代办队伍为保障,帮助企业解决审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事关疫情防治和公共卫生的重大项目建设,实行急事快办。



责任编辑:杜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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