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督促程序,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快速处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从受理申请到出具支付令仅用时3个工作日,为金融机构实现债权按下“加速键”。
支付令作为非诉程序的“利器”,具有“快、省、强”三大核心优势。一是效率提速,法院通过书面审查债权债务关系,15日内即可发出支付令,债务人15日内未提出异议即生效,全程仅需1个月左右,较普通诉讼程序缩短70%以上;二是成本减负,申请费仅为普通诉讼费的三分之一,若支付令生效,债权人无需承担后续诉讼费用,若转入诉讼程序,也只需补缴差额,大幅降低维权成本;三是强制力保障,生效支付令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